回收与 EPR
危险废物回收再生与 EPR 一站式服务
我们优先选择回收再生而非焚毁:废酸与金属污泥被回收为 FeCl2/FeCl3,重新用于水处理。危废电子凭证可追溯至最终回收点 — 满足外资审计要求。
我们的工作
- 由持证单位按第 02/2022 号通函收集、运输危险废物
- 将废酸、腐蚀性溶液、金属污泥回收为水处理化学品
- 出具危废电子凭证,可追溯至最终回收点
- 按第 110/2026 号法令办理 EPR 注册与履责
流程
01
废物判定与采样
确定危废代码并分析成分,判断适宜回收还是处置。
02
报价与合同
按成分、数量与运距确定单价;签订合同并附回收方案。
03
收集与运输
持证危废专用车辆运输,重量由电子秤记录。
04
回收与凭证
在 Tóc Tiên 工业园区厂内回收;向产废工厂出具电子凭证。
谁需要此服务
产生废酸与金属污泥的电镀、钢铁、电子工厂
依第 110/2026 号法令属 EPR 责任主体的生产商与进口商
审计中需证明废物流向最终回收点的外资企业
常见问题
废酸回收如何运作?
金属酸洗产生的含铁废酸经回收处理后转化为 FeCl2/FeCl3 溶液 — 用于废水处理的混凝剂。废物流由此变为原料,而非处置成本。
小型企业需要履行 EPR 吗?
根据第 110/2026 号法令,年营业收入低于 300 亿越南盾的企业免除回收责任。我们核查营收、产品编码与包装以确定具体义务。
电子危废凭证与纸质凭证有何不同?
电子凭证记录从产废工厂 → 运输 → 最终回收点的完整链条,主管部门或审计客户要求时可随时查询,降低纸质档案丢失风险。